第五章 火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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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直觉,救过我很多次,我仍然愿意相信它。
此时,军哥一边朝着那口烂木棺材走去,一边从腰后抽出一根撬棍。
正常人这一棍子下去只怕都打死了,这小二倒是皮实,被一棍子撂倒在地上,身体还在抽搐,浑浑噩噩中翻了个身,仅剩的一只眼睛木讷的盯着墓顶,却是没有任何反抗之力了。
他变脸变得有点快,多年经验告诉我,接下来只怕不会平静,我已经嗅到了危险的气息,当场一把扯着大兵飞快后退,同时低声对大兵说道:“抄家伙,要干起来了!”
而且,我已经金盆洗手,要不是为了秦教授,我不会下墓,大兵也如此,只不过他是为我罢了。所以我不想沾人命,沾了就洗不干净了。
胡子瞪着个眼睛,看似很悲愤,在质问军哥,一步步的朝着军哥迫近。
伴随着一声布帛破裂的声音,他外套的扣子全部崩掉,里面的秋衣也扯碎了,情况一目了然。
军哥咧嘴笑,笑的很淳朴,就跟个老农民似得,然后忽然拔高了声音,咆哮道:“那你特么的倒是来啊?”
他有枪,我们也有,而且我们有两个,我不虚他,干脆不动手,静观其变。
棺中,只有一具干巴巴的人骨,双手放在胸前,手里握着一把已经报废的剑,已经腐朽的不成样子了,锈迹以及各种杂质凝成了一块块小疙瘩附着在剑身上,看着就跟癞蛤蟆背上的毒腺一样。
这一棍子可谓力道十足,只听得“嘭”的一声,我隔着大老远都清晰的听到了骨裂声,然后小二满嘴的烂黄牙被打的飞出去好几颗,鼻梁骨被瞬间砸断,撬棍带勾的地方直接抠进他的右眼里,眼珠子爆掉了,黑血横流。
他很果决,毫不犹豫开枪了,一枪爆头,打的那胡子天灵盖都飞出去了。
军哥冷笑一声,终于从腰间抽出了暗藏许久的枪,那是一把五四式手枪,早年间大量流入民间,现在干黑活儿的人手里多是这种枪。
“军子,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
然后,他拎起撬棍,上去二话不说猛抽小二的脑袋,血与骨横飞。
这情形我见多不怪,下墓是拿命换富贵的事,到头来没捞着好东西,红了眼睛把气撒在墓主人身上的不少。
这王八蛋……
这一切很快,但,在这中间,我有无数次机会放冷枪干掉军哥。
看着军哥,我唯有摇头苦笑。
但从我的角度来看,他分明是从腰后抽出了一把匕首,只要靠近,我毫不怀疑他会用匕首在军哥身上掏几个透明窟窿。
他这是要找“口含珠”,作用和屁塞差不多,穷人家嘴里含个铜子儿,富人家含个宝珠。
手电筒的光从颅骨空洞的眼眶照进去,里面隐隐有青潋潋的光在闪烁!
我已经黑下了脸。
一文不值!
除此之外,一件陪葬品都没有!
我总有种感觉,开枪了,我肯定后悔。
说完,他拽住衣领狠狠一扯。
军哥眼疾手快,一下子抓住了小二的手腕,这才微微眯着眼睛说道:“怎么着?开个眼就成了,什么叫咱们发财了?是我发财了才对!”
“军哥,咱们发财啦!”
“开枪啊!?”
啪!
我咧嘴一乐,揶揄军哥:“我看您就是脸黑,眼下就是死人骨头都没得卖喽!肯买这玩意的基本都是博物馆,不过也就女尸能值点钱,还得保存相对完整,高低你得有点皮膜连着吧?人家卖票也有得吹嘘,什么保存完整的神秘千年女尸云云,看客们图个新鲜热闹,喜欢看大老爷们的却没几个了,更甭说棺材里的这位,不仅是大老爷们,这骨头都酥了,看样子拿起来就碎,没人要!”
他身上绑满了炸药!!!
正所谓金有价、玉无价,找到好买家,这东西价值不可估量。
这珠子……
可惜,盆骨里空空荡荡,没什么东西。
别说,他这一照,还真有门道。
我盯着军哥,笑眯眯地说道:“说好的三成呢?”
事实上,大兵已经抽出了五连发,对准了军哥,他因为紧张兴奋浑身不断在颤抖,有好几次都要开枪了,都被我按住了。
军哥挥舞了一下手里的玉珠子,然后说道:“剩下的三成在棺材里,想要自个儿去拿。”
没有原因,就是直觉。
我眼睛亮了,这珠子可值老鼻子钱了,未沁色的那一半温润、玉质细腻,绝对是个宝贝,而沁色那一半则显示了它在地下沉淀的年份,两种颜色泾渭分明,却凝成一体,犹如太极图一样,完全是天然形成,我从未见过这种特殊物件。
“你说呢?”
军哥就跟疯狗似得,仿佛和小二有大仇,一直把小二脑袋打的稀巴烂,这才终于停手扔掉了撬棍,一把抹掉脸上的脑浆和鲜血,扭头冲我露出一个笑容,模样比恶鬼都要狰狞,眨眼功夫干掉两个人,可他笑的仍旧是那么淡定,冲我昂了昂下巴,道:“小九哥,明眼人,你没放冷枪是对的。”
然后,他把灯光照向了颅骨,找的很仔细,整个人几乎都快爬进棺材里了。
“这是七成。”
棺材已经腐朽的很厉害了,根本经不住他折腾,三下两下就被撬开,中间棺盖都折成了两瓣。
小二扒在棺材沿儿上,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破碎的颅骨碎片中的玉珠子,嘴巴张得老大,哈喇子从烂黄牙缝隙里不断滴落,典型钻钱眼里的样子,伸手就要去拿那玉珠子。
再者,军哥的行为也不对劲,按说他想独吞,应该先联合自己的兄弟干了我和大兵,然后他们再内讧,可他没有,这种种行为都在告诉我,这里头只怕有隐情。
他先照的盆骨,我知道他是在找屁塞。
“这不太合适吧?”
……
果不其然,我这边话音刚刚落下,那里军哥一把扯着小二的手腕就将之提溜了起来,小二畏畏缩缩,如何能是他这壮汉的对手,就跟拎小鸡崽儿似得被来回拉扯。
军哥大吼,一步步朝着我们迫近,冷笑道:“你们那个家伙事老子早就瞧见了,一喷一片,只要一个火星儿落在老子身上,咱们就一起死!”
古人死后,腚里会塞个物件,叫屁塞,防“漏气”,认为能防腐,甭看埋汰,一般塞的物件都比较值钱。
军哥如释重负,脸上露出笑容,拎着撬棍“啪”的一下子将颅骨打的粉碎,一颗鹌鹑蛋大小玉珠子安安静静的躺在里面。这玉珠子有一半儿呈黄褐色,那是土沁,北方泥土呈碱性,玉埋到里面,会出现这种沁色,南方那边土是酸性的,所以玉沁色多为白色水沁。而另一半,则是温润的正常玉色。
狗急跳墙……
那把破铁剑?
而这把剑,说句不好听的,拿回家当烧火棍都嫌晦气,这品相已经没什么价值了。
下一刻,军哥抡起手中的撬棍直接朝着小二的脸上砸了去。
我抱着开个眼的心思凑了上去,反正这里没有秦教授的踪迹,既然忙活一趟,总得瞧瞧棺材里是个什么情况。
“得了,回家睡觉吧!”
说完,他从棺材里取出那颗玉珠子,转身就要走,撂下一句:“我得走了,还得去杀个人。”
“准备来硬的?”
军哥却不服气,也不理会我,拿着手电筒在死人骨头身上照来照去,显然还不死心。